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各地多举措关爱特殊群体:帮扶精准贴心 生活温暖舒心******
人民日报记者 郑洋洋 周 欢 常碧罗
《 人民日报 》( 2023年01月06日 第 12 版)
核心阅读
多元主体参与志愿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需求;量身定制帮扶政策,确保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提供岗位、提升技能,立足长远帮扶残障人士……各地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关爱老弱病残群体,让他们的生活更安心更暖心。
多元主体共同参与
满足老人不同需求
冬日清晨,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南寨街道朝阳社区志愿者荆娟丽来到药店,熟练地向工作人员报出要买的药名。突然,像是想起什么,她拨通电话:“高阿姨,我马上就到了,还需要点什么?中午想吃烩菜?好嘞!”话音刚落,荆娟丽拎着药袋,急匆匆又往菜市场赶去。
“高阿姨,这是您的药,还有几块老豆腐给您做菜!”十几分钟后,荆娟丽走进了高改兰的家门。高改兰80多岁了,因为子女不在身边,家里常是冷冷清清。近段时间,小荆经常上门照顾她和老伴。最近,老伴袁登山因为脑梗卧病在床,荆娟丽一进门就拿起笤帚打扫卫生,帮她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儿。
不一会儿,荆娟丽忙完了手头的事情,知道高改兰又想孙子了,就陪老人坐下,用手机拨通了视频电话。“我们每名志愿者手机里,都有老人子女们的联系方式。除了介绍老人的近况,也会督促他们常回家看看。毕竟,对于老人来说,谁也代替不了子女的关爱。”荆娟丽说。
在朝阳社区,60岁以上的老人有2000多名,占社区人口的1/3,其中,空巢老人又占了绝大部分。如何照顾这些老人的基本生活,一直是社区党支部书记郝国英思考的问题。
“每周我们社区干部会上门3到5次,了解老人的需要。”郝国英介绍,每名老人家中都有一张“连心卡”,上面有社区和志愿者的联系方式,可以随时求助。在朝阳社区,不少职工主动向社区申请参与志愿服务,社区还推出了“共享儿女”这一志愿项目。
“共享儿女”就是把网格员、党员和有服务意愿的志愿者们联合起来,像老人的儿女一样,常进老人家门看看。“志愿者们发挥特长,上门帮老人们理发、送菜、打扫卫生,还能陪老人们聊聊天。”郝国英介绍,如今,项目已经有108名志愿者。
最近,朝阳社区给每名志愿者制作了“爱心存折”,记录了社区认证的每次志愿帮扶内容与积分。“为鼓励和推广志愿服务,太原正在探索志愿服务积分、时间银行等制度。目前,太原市各街道都建有一支专业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已经覆盖50%以上的社区。”太原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社区工作中心主任夏同杰介绍。
2022年,太原市出台的《关于支持全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各类老年人需求得到满足的良好局面。“目前,太原市社区食堂等服务设施已经推广覆盖,让老年人能实现8元吃饱,15元吃好。下一步,将出台更多措施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的其他多样化需求。”夏同杰说。
帮扶政策量身定制
保障脱贫群众生活
“勇辉,你的第四季度产业奖补金到了,有3987元咧!”家住江西省龙南市临塘乡水口村的肖勇辉正在自家香菇种养大棚里忙得不可开交,村干部上门送上大礼包。
肖勇辉今年44岁,早年,守着几亩田地,靠天吃饭。2020年顺利脱贫后,一家5口人日子过得刚有起色,大女儿和小儿子又相继被查出患有地中海贫血症,巨额的医疗费又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
针对肖勇辉的情况,村干部为其量身定制帮扶政策:鼓励他种植食用菌香菇和木耳,组织技术人员定期上门教学,还为他申请了5万元小额信贷。肖勇辉也不服输,每天不到6点就起床干活,劲头十足。“现在,我的香菇木耳种养规模超过300平方米,商家直接上门收购,紧俏得很!”
帮扶脱贫户,关键还是促增收。龙南市主要从稳岗就业和产业提质上下功夫,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引导创办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此外,持续夯实兜底保障基础。2022年以来,龙南市共资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学生5499人次约364万元,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享受低保的共有3545户6832人。村里也帮助肖勇辉全家申请了低保,为患病子女申报医疗救助,两个女儿每学期享受寄宿生和非寄宿生补助2000元。“基本生活有保障,大病有兜底,致富也有了门路。”肖勇辉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
江西省脱贫人口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截至2022年11月底,全省有脱贫不稳定户1.2万户4.2万人,江西持续开展针对性帮扶,保障脱贫群众的基本生活,增强“造血”能力。培育带动经营主体5.19万个、产业基地1.53万个;组织技能培训,拓宽务工渠道,全省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140.9万人……
在保障其他弱势群体方面,江西省构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将371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常态化动态监测范围。2022年,通过主动发现机制,全省累计新增纳入低保、特困人员18.18万人,实施临时救助18.1万人次;多措并举帮扶城镇困难群众,截至2022年11月底,对全省12.28万城镇困难群众开展摸排和就业帮扶,专项就业帮扶活动共计服务17.89万人次。
提供岗位培训技能
助残扶残立足长远
“在渝馨家园有个工作机会,要不要试一下?”“我能行吗?”“来试试!”不久前,胡朝秀接到了重庆市南岸区残联的电话。
在此之前,因为肢体残疾,胡朝秀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现在,她前往工作的南坪镇“渝馨家园”,是一个专门为残疾人搭建的服务平台。“在这里,可以做手工编织,做包子早点,赚取生活费,感觉生活充实了许多。”像这样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南岸区一共有3家。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也为他们提供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法律维权等服务,让更多残疾人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南岸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罗家玉介绍。
除了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之外,针对没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南岸区精准“兜底”,让残疾人的基本保障逐步提升。2022年以来,南岸区2930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到护理补贴,1972名困难残疾人享受到生活补贴,协助南岸区民政部门及时将1955户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如何让残疾人有无障碍的出行环境?南岸区给出的答案是“想在前头”。“这个路缘石做得离地面太高了,需要控制在一厘米以内,轮椅才能顺利从人行道滑到马路上来。”最近,作为无障碍环境设施监督员的彭海廷,经常摇着轮椅来到一处施工现场。
为了让残疾人出行不再受阻,南岸区残联和区住建委、城管等部门共同推动,在进行市政施工、老旧小区改造前,征求残疾人意见,进行协商。与区检察院创建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监察机制,确保从施工之初保障无障碍设施满足残疾人的出行需求。
聚焦“数智赋能”,南岸区还尝试为残疾人提供数字化服务,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最近,王智勇打开电视,第一次“看”了一场电影。王智勇是一名视力残疾人,这么多年,只能听到电视里的声音,却无法想象电视画面,“现在,在智慧残联服务平台上,有专门针对盲人的解说员,我也能‘看’电视了!”不仅如此,信息服务平台上定期推送的针对残疾人的政策,让王智勇掌握了一手信息。
现在,作为一名盲人按摩师,王智勇每个月的收入足以支撑日常所需。“每年还有5000多元的盲人扶持资金,再加上残联定期举办的按摩培训课,手艺好了,收入也能提高不少。”王智勇说。
“接下来,我们还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助残扶残服务,加大对助残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个人和社会组织为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罗家玉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