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考古发现:陕西石峁遗址皇城台发现石峁文化最高等级墓地******
新华社西安1月12日电(记者杨一苗)作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重要组成部分的陕西石峁遗址,在2022年的考古发掘工作中又有重要发现,考古工作者在石峁遗址的核心区域——皇城台的顶部西侧发现一处高等级墓地,目前已发现距今约4000年的石峁文化时期竖穴土坑墓15座、石墙多道。
这是石峁遗址皇城台发现的高等级墓地。
1月12日,2022年度陕西重要考古发现新闻发布会在西安举行。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研究馆员邵晶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石峁遗址的最新考古发现。这次发现的墓地由一道宽约4米的石墙与皇城台核心建筑分布区隔开。15座竖穴土坑墓可分为南北两区,其中南区墓葬等级更高,平面为圆角长方形,墓室面积普遍超过10平方米,深3.5米至4米。墓葬普遍使用木质棺椁,由榫卯套接而成,已朽为灰痕,墓内普遍殉人。因遭严重盗扰,墓主葬式不详、壁龛中多数器物已被盗。个别墓葬内壁龛未遭破坏,出土有整套完整陶器,器表施红色彩绘。在个别墓葬棺内及盗洞中发现有少量玉器及残片,可辨识的有钺、凿、环等。
这是石峁遗址皇城台高等级墓地中出土的玉锛。
这是石峁遗址皇城台高等级墓地中出土的陶器。
邵晶说,这次考古发现的墓地是目前所发现等级最高的石峁文化墓地,墓地与皇城台“大台基”共同构建起皇城台上“前宫殿后墓地”的基本格局。另外,墓地中南区墓葬具有连排分布和围绕墓葬建有石墙等特征,表明石峁文化高等级墓地已具有成熟的规划意识和墓上建筑,或已形成墓园雏形。皇城台高等级墓地更加彰显出石峁社会的文明化程度,是石峁已进入早期国家形态的重要实证,是近年来中华文明探源工作的重要收获。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